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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响应“欠费不停供”政策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2-12 00:00:00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1356 ) 及《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的函》( 闽发改营商函〔2022417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发改社会〔2022652号)的文件精神,积极响应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结合用户需求,受理燃气费用缓缴申请,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申请适用范围

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

二、申请缓缴费用周期:

2022121-2023531日的抄见气量气费可在此期间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欠费违约金。

三、 申请流程:

燃气营业厅受理申请材料:申请单位提供《受疫情影响欠费不停供申请表》、民政部门核发证书或备案回执,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表:燃气“受疫情影响欠费不停供”申请表